为鼓励和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我市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执行。
二、经办流程和实施期限
1.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可登录滨州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确认经数据比对后推送的一次性扩岗补助相关信息。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至参保单位对公账户。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也可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线下办理。
2.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3.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宜
1.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单位、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2.对骗取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的参保单位,按《社会保险法》规定从严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并予以联合惩戒,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3.在办理一次性扩岗补助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人社部门服务热线12333,也可拨打邹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0543-4264569。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