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政策宣传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发布人: 邹平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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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对象

参保企业,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标准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 60%返还。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实施期限截至2026年底。

三、政策期限

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6年底

四、咨询电话:426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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