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的公告

发布人: 邹平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6/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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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滨州市下发的《关于申报大学生生活补助的公告》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标准:

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首次到我市各类企业(含中央和省属驻滨企业)和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等)就业,或自主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并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其中,属于“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的补助标准提高50%。科研院所、市属公立医院、驻滨高校、市属高校新引进的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国内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的海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特级技师、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须为滨州市外引进人员。

已申请过生活补助、未满补助期限的续领人员仍按原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注:补助标准提高50%的毕业生范围以申领人毕业年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名单为准。其中,2017年9月至2022年2月毕业的毕业生,按照教育部2017年公布的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的非一流学科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2022年3月之后毕业的,按照教育部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属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学科的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50%;非一流学科的按照正常标准享受补助。

本次申报的补助时间范围: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二、申报人员及方式:

采用线上方式申报,按申领流程,登录系统注册账号,按系统提示提交材料,(https://shbt.dzsbk.bzhrss.gov.cn/fsp/)

续领人员(截至目前申报未达到领取年限)。由所在企业统一汇总、审核并提报至邹平县人社局账号审核,无需个人操作。

新申领人员。2026年8月31日(含)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申报时间截止前缴纳社会保险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流程。

此次申报截至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17:30

大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自2026年9月1日起不再执行。

三、材料填报

(一)符合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前首次来滨就业或续领人员

1.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及用工单位最新的用工证明)

2.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及毕业证)

3.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及其他情况无法验证的将被退回)

4.身份证

5.工资流水,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申报生活补助的,本次申报需要提供2025年11月及20268月的工资流水,续领人员在单位免申即享之前,需要在个人端“维护个人材料”,在“附件类型”中选择“其他”上传工资流水后,单位再进行免申即享操作,新申领人员在上报前同样将附件上传至“其他”后申报补贴,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申报生活补助人员无需提供工资流水。

二)2026年8月31日(含)前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自主创业人员,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1.劳动合同(申请人属于企业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用工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及用工单位最新的用工证明)

2.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认证及毕业证)

3.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期内)

4.身份证及申报人联系方式

5.工资流水,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汇总的,本次报需要提供20269月及202610月的工资流水,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报生活补助人员无需提供工资流水。

6.在邹社保缴费证明

对自主创业人员,劳动合同替换为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需要由单位汇总后按姓名维度建立索引,完成文件分类归集后,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ZPRC@163.com以申请滨州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资格。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企业名+生活补助负责人姓名或办公室+联系方式(例:XXXXX有限公司+李某某+191XXXXXXXX),非此命名方式邮件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请申请人在申报前,务必认真查阅申报公告,仔细阅读附件,及时更新并确认申报信息正确有效,严格按规定时间、方式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以免错过申报工作。因错过申报时间、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审核端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为保障补助资金安全精准落地、足额惠及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主体,申报工作完成后,相关主管部门将针对所有申报单位随机开展延伸实地核查,全面核验申报单位、申报对象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等核心内容,从源头堵塞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风险。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及个人,将第一时间全额追缴违规申领资金,对违规企业、申报人、及该企业法人名下所有涉及单位同步纳入申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补助审核全流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把关不严、违规放行等情形,造成资金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关于社保金融账户,经公示完毕后将无法更改,申领人员及单位审核人员上报前请务必核实个人收款账户是否正确有效,如在申报及公示过程中需要修改社保金融账号的请及时联系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对于申报过程中有其他疑问的请及时联系邹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2182001

联系邮箱:ZPRC@163.com

 

 

附件:1.申报须知

2.生活补贴系统操作手册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31

附件1:申领须知.doc

附件2.生活补助系统操作手册.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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