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2—2030年)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6号)等有关规定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自立自强、聚焦重大战略,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领域、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培养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学习内容和标准
邹平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应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每年累计应完成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以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保密安全、医养健康、文化素养、人工智能等专题课程开展学习。
(二)专业科目。根据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学习方案进行,结合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立足科技前沿,以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先进技术、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课程开展学习。
三、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共服务—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dbz.manage.yxlearning.com/),通过注册登录进行公需科目在线学习,以“互联网+”方式开展远程教育培训。
(二)专业科目。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学习方案组织专业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以及学历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各类学习活动,经审核后可认定专业科目学时。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置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学习。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趋势,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学习:一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战略规划、关于开展“人工智能+”行动的决策部署;二是人工智能概念、分类、发展历程以及基本原理、算法、算力、数据、技术框架等理论知识,包括机器学习、自然语言语音处理、计算机视觉、具身智能等前沿技术及其应用案例;三是人工智能思维方法、基础逻辑、跨学科交叉思维、伦理与法律;四是人工智能典型案例分析和项目实践;五是结合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实际,推广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产业或政务应用场景的新范式。人工智能通识继续教育可采取专家辅导、远程教育、高级研修、竞赛比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情况记入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二)推进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人社部门将结合我市数字技术人才培育需求,制定数字工程师年度培训计划,主动与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对接沟通,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招生和组织实施。鼓励面向先进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企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开设订单、订制、定向培训班,提升培育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具体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执行。
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取得的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学时银行”,当年度全国有效。取得初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中级培训合格证书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或考试。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组织评审,可直接认定相应级别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专业)除外。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培训时间。我市2026年度公需科目网上学习和专业科目学习、学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026年度参加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于申报评审材料前完成学习培训及学时认定申请。
(二)规范计划备案。各部门(单位)、企业应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制定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后按照培训计划开展的脱产、半脱产培训,可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档案。
(三)加强平台管理。“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行“分级管理、分类负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属地原则负责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工作。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系统管理员,完成平台注册,并分级分类审核注册信息;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新注册账号的专业技术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需同时注册省、市两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实现省、市级平台数据对接。
(四)严格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在“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系统自动将学时关联到个人账号,无需另行申请认定。通过其他方式参加的培训和非培训类继续教育活动,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录入“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个人账户,按程序申请学时认定。用人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及时通知本单位人员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因单位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专业技术人员没能完成当年度学习任务的,由单位负责。
(五)规范合格证核发。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实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制度。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的审核工作。审核合格后专业技术人员登录个人账号下载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自主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须填写附件2,于4月26日前加盖公章报至邹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备案(Word版和PDF版同时报送);未经备案的培训活动,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档案。
七、咨询方式
滨州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31-68962778。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登录、学习等操作及技术问题可以拨打市继续教育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邹平市继续教育联系电话:4269105
附件:
1.2026年度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
2.XX单位2026年度继续教育(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计划申报表
3.山东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名单
邹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附件1:2026年度滨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说明.pdf
附件2:XX单位2026年度继续教育(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计划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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